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公墓单位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地[2010]4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14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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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公墓单位的税收征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营业税征收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7号)于2009年5月18日公布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公墓单位以转让、租赁墓地使用权等形式取得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按照服务业5%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经营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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