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地建筑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给予退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企所[2010]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8-30
实施时间: 2010-8-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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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税局、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
  2010年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局从7月13日开始按照该文件贯彻执行。近期,部分外地施工企业向我局反映,要求退还我市7月13日之前已按照开票金额1%征收税款与《通知》规定的0.2%之间的差额。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相关规定,自2010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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