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城区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福州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0-8
实施时间: 2010-10-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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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福州市国家税务局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推行部份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的含义
  “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国税机关管辖区域的限制,就近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的办税模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择办税服务厅,使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更为便捷。
  二、“同城通办”的推行范围
  在城区七个办税服务厅推行“同城通办”业务,分别为:鼓楼区国税局、台江区国税局、仓山区国税局、晋安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开发区国税局、琅岐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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