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预算[2010]7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资委
发文时间: 2010-3-8
实施时间: 2010-3-8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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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委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促进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沪委组[2009]发字41号)、《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沪委组[2009]发字56号)规定,现就我委出资监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企业(以下简称“被审计企业”)收到审计报告后,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审计整改工作:
  1、十日内,被审计企业应组成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内部通报会议,我委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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