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直属高校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补充规定
发文文号: 教财司[1998]103号
发文部门: 教育部
发文时间: 1998-6-25
实施时间: 1998-1-1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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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部属高等学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预字[1998]105号)的要求,高等学校从199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现就直属高校执行新制度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校必须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8]155号)<全文废止>,认真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对于个别学校在执行原制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做法,必须先按原制度要求调整为规范做法后再进行转换。
  二、各校必须确实贯彻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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