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9]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9-7
实施时间: 1999-9-7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5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强离退休经费管理的要求,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8]168号)和《关于对中央级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实行归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字[1999]109号),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事业单位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一、住房基金的会计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