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认发[2010]15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8-27
实施时间: 2010-8-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1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