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29
实施时间: 2010-10-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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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共享涉税服务资源,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降低纳税成本,方便纳税人,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厦门市全市范围内对部分涉税业务实行“同城通办”。
  所谓的“同城通办”是指厦门市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厦门市直征局、外税分局及各区局税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区级办税服务厅,下同)办理常规涉税事务的全新办税模式。实行“同城通办”以后,纳税人在办理“同城通办”范围内的涉税业务时,不必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而是可以就近选择厦门市地税局的任一“区级办税服务厅”(不含分局、所的“办税服务室”)办理。
  目前列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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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同城通办业务知识问答》.doc    
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税业务“同城通办”项目内容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