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法[2010]43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6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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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经省政府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作如下调整:
  自2010年4月1日起,我省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为10%,其他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按2008年标准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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