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09]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6
实施时间: 2009-2-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2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并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预字 [1994]55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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