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0年4月1日至30日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名单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国税注函[2010]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0-5-11
实施时间: 2010-5-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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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51号)以及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8〕32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0年4月1日至30日在我中心办理从事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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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0年4月1日至30日办理跨地区来广州市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    
2010年4月1日至30日撤销在广州市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    
广州市2010年4月1日至30日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xls    
广州市2010年4月1日至30日办理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的注册税务师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