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第二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法[2010]33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4-7
实施时间: 2010-4-7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改制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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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委宣传部,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省委宣传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9]1204号)的规定,省委宣传部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转企改制情况进行了审核、认定,现予以发布。上述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按照财税[2009]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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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法[2014]2117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4-12-23
实施时间: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