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会[2009]2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10-27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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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可自行确定试行范围,条件成熟的可全面推广实施。在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反馈。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监督管理,促进持证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提高,方便用人单位自主择人,会计人员自主择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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