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变更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冀财综[2010]9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发文时间: 2010-8-23
实施时间: 2010-8-23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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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变更高中会考报名考务费收费项目名称的函》(冀交财[2010]7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保证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鉴于原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变更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因此,同意各级教育部门向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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