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8-26
实施时间: 2010-8-2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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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台资企业是福建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财税优惠政策,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就进一步落实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好我省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一)对入驻我省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台资企业,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下浮30%-50%作为底价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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