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申请审批表格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地税二[2002]39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8
实施时间: 2002-4-8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6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减免申请审批表格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规定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申请,纳税人以申报表方式(一式五份,附相关资料一份)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二、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申报表上加注意见盖章后逐级上报至省局。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自留表一份,不另起正式文件。
  三、省局批准后以正式文件通知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四、申请审批表纸张大小以A3为准。
  请依照执行。
  附件:地方税减免申请审核表(略)
  甘肃省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