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地税发[2010]26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0-6-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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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涉外分局、稽查局、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税源控管,强化征管手段,理顺征管秩序,实现税收征管精细化、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全市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税务登记管理
  (一)凡在我市境内从事建筑安装(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纳税人,必须到核算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二)凡在我市境内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必须在工程项目中标或开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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