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中介机构审核企业所得税部分税前扣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地税三[2001]11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2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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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有关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社会中介机构审核企业所得税部分税前扣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社会中介机构审核企业所得税部分税前扣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基础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以下简称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签证和服务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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