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闻出版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 新出审计[1998]84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1998-1-26
实施时间: 1998-1-26
法规类型: 离任审计类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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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根据《新闻出版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内对企业经营管理应尽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过失。经济责任的内容一般包括:实现经营目标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责任;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责任;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责任;正确反映会计与经济信息的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对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按照《规定》第十五条执行。
  第三条 《规定》所称“任期”指人事部门下达法定代表人任命通知书至下达免职通知书的时限。法定代表人实际离任时间与人事部门下达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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