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南国信通信企业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函[2000]3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23
实施时间: 199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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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南电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湘国税函[1999]197号),为了加强我省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原湖南电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及其所属各成员企业和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税前工资扣除问题
  湖南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成员企业和单位是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为加强税前工资管理,其税前工资的扣除,采取"分散管理,集中结算"的管理办法。即:各成员企业和单位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成员企业和单位实发工资支出总额,允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年末由湖南国信通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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