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留家属工厂干休所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地税三[2000]69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20
实施时间: 2000-9-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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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留家属工厂、干休所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72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通知提出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凡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军队保留家属工厂、干休所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申请审批减免税规定的通知》(甘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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