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换版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14
实施时间: 2010-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0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发票换版的时间安排
  新版普通发票将于2010年11月1日启用,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新版、旧版普通发票交替使用的换版过渡期;2011年1月1日起,全疆全面使用统一式样的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含企业衔头发票)停止使用。请广大纳税人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合理计划发票领购,避免因换版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新版普通发票的票种设置
  本次普通发票换版打破原来按行业(工业、商业、加工、水电、收购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