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6]19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1
实施时间: 2006-11-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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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6]14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结合税务登记换证工作,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工商部门的基础信息、质检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全面核对、清理漏管户,进一步摸清税源底数,并对纳税人实施动态监控;要以企业基础信息交换与共享为切入点,加强部门协作,逐步解决长期以来税务登记信息与各类法人及非法人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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