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函[2009]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8
实施时间: 2009-2-1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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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规范货运行业税收征管秩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租(借)用运输工具是否具备自开票纳税人资格问题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租(借)用运输工具从事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的纳税人,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执行,不得擅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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