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地税有奖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9]2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6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7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地税有奖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九年二月六日
  吉林省地税有奖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奖发票管理,鼓励消费者依法取得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有奖发票是指由吉林省地方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第十条中第(三)项、第(四)项失效;第十一条中第(二)项、第(三)项失效,第十二条中“发票兑奖联要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废止;第二十五条中第(二)项、第(三)项失效:
发文标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7
实施时间:201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