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兑奖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3]22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4
实施时间: 2003-4-14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6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方便消费者办理兑奖手续,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奖发票二次开奖的实施办法》,现奖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兑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兑奖:
  (一)领奖人持中奖发票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到各兑奖点办理兑奖手续,即先在兑奖系统中输入发票号码和发票密码,经确认为真票后,再输入领奖人的姓名、有效证件号码、中奖金额等信息,然后兑付资金。
  (二)兑奖期结束后10日内,请各单位将“兑奖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票证中心。市局将根据各单位二次开奖的实际兑奖金额全额拨付。
  二、兑奖期限:每期中奖发票号码自公布之日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