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检查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检[2003]7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2-15
实施时间: 2003-1-8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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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建立良好税收环境、积极推动诚信纳税,完善税务检查工作方法,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五十六条及五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检查约谈是指税务检查部门在对纳税人实施税务检查前,根据评估其纳税情况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通过约请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面谈的方式,责成纳税人核实自身纳税情况,解释说明税务机关提出的涉税问题并补缴其应缴未缴税款的工作方法。
  税务检查约谈包括确定约谈对象、拟订约谈提纲、实施约谈、评价约谈内容和处理约谈结果等五个环节。
  第三条 我市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检查实施机构为税务检查约谈工作的实施主体。
  第四条 税务检查实施机构应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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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