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加强重点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2]41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10
实施时间: 2002-10-10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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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见附件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收入和纳税情况监控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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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