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1]28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9
实施时间: 2001-5-9
失效时间: 2006-10-20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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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准予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社区居民服务业范围,以本通知所附《社区居民服务业认定目录》为准。对于今后可能出现的社区居民服务业新项目,凭市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证明,经北京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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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明.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6]430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20
实施时间:2006-10-2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