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10]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8-26
实施时间: 2010-8-26
法规类型: 行业性财务规定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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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学习贯彻《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切实将《暂行办法》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规范化、科学化运作水平。
  二、凡经批准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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