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减免税审批及申报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3]32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30
实施时间: 2003-5-30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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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京财税[2003]9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非典”疫情期间有关减免税审批和申报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在上述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其执行期间均为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6月至10月的申报缴税期内可比照“法定减免税”,不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应的减免税申请直接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二、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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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落实市政府14号文件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申报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