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税办[2010]207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5
实施时间: 2010-5-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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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新国税办[2004]363号);《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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