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办税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10]3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22
实施时间: 2010-3-22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9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办税方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省局推行的“一窗通办”办税方式不仅仅是办税服务厅前台事项及窗口设置的一次简单梳理和改造,而是征收管理方式的一次革新,是以提高办税效能为核心,合理设置窗口、理顺工作职责、优化办税流程、明确办税时限、规范办税行为,为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全新办税方式。前期,“一窗通办”办税方式在省内部分地市试点运行后,在税收管理和社会反响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有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