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发票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评[2004]50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23
实施时间: 2004-10-23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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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为了加强税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保证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市局决定于2004年第四季度开展发票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局在开展发票评估过程中,由于系统数据查询慢、加工复杂,难以有效开展发票评估工作。鉴于此,市局利用数据大集中的优势,对发票管理系统的数据与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征管数据进行了整合和加工,将全市184337户纳税人2003年1月至2004年8月领购发票及开票信息与应税收入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主要反映出以下问题:一是7280户纳税人存在营业税零申报但开具发票的情况;二是营业税计税收入与发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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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发票专项评估工作统计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