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退税核处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4]60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16
实施时间: 2004-12-16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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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时近年终,在北京市地税系统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与全市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大力配合下,今年内税收任务已圆满超额完成。为有效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重要政治原则以及市局党组确立的为纳税人“服务至上”的北京地税工作宗旨,根据国务院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后的新形势,依照第一次全国流转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要求,现就当前纳税人申请相关已缴纳营业税退税核准处理工作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依照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申请相关已缴纳营业税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力,北京市各级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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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执行预退税处理办法确认书.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9]6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10
实施时间:20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