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人社发[2010]3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0-8-5
实施时间: 2010-8-1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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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0]22号),决定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650元、710元、780元、850元。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现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各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70%执行,其它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支付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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