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评[2006]6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2-28
实施时间: 2006-2-28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2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有效地开展对重点行业的专项纳税评估工作,全面提高专项评估水平,结合北京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现将2006年专项纳税评估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重点行业的专项纳税评估工作
  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结合纳税评估处、纳税评估科和基层税务所三级评估机构的现状,通过2006年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实践市局、区县局和基层税务所三级专项评估工作体
  (一)专项纳税评估对象
  2006年专项纳税评估对象是:在继续完成对房地产业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对非学历教育提供教育劳务企业等的专项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