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预征率等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第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9-6
实施时间: 2010-10-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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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就调整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预征率等问题公告如下:
  一、鉴于近年来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中的毛利较低,金融机构按1%的预征率预缴、按月清算形成多缴增值税税款无法及时消化的实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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