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并上网公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法[2002]17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4
实施时间: 2002-5-1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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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0〕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39号)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市局制定了7大类、89项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同时上网公布,并结合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
  一、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透明”的原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将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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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