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企[2003]64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6
实施时间: 2003-12-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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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200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各项工作,各区县局、各分局(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工作中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试行)》(京地税企[1999]630号)的有关规定,突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全年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保证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措施的有效执行。在此基础上,根据今年的征管情况及特点,现将2003年度汇算清缴有关工作重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针对2003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新文件多的特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今年的新文件、新政策,严把汇算清缴政策关,切实保证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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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纳税人拆迁补偿收入备案表.doc    
修正:
第一、二、三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