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工商联诚信纳税会员企业审核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评[2005]19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19
实施时间: 2005-4-19
失效时间: 2009-2-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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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业务处室:
  为了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关于表彰工商联诚信纳税会员企业的通知》(京联发[2005]l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共同对市工商联诚信纳税会员企业进行表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各局纳税信誉等级评定部门负责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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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9]6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10
实施时间:20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