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发[2010]7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7-22
实施时间: 2010-8-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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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区义务教育和中职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财政部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收地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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