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10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函
发文文号: 津地税地[2010]4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13
实施时间: 2010-7-13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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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粮食局:
  你局《关于申请免征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10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函》(津粮财〔2010〕6号)收悉。鉴于你局所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着中央及地方储备粮(油)经营管理任务和政策性承储业务,多数企业周转资金少、亏损严重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粮财〔2006〕123号)第八条第(二)款“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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