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10]14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14
实施时间: 2010-7-14
法规类型: 税收协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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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290号)转发给你们,各设区市局将本地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汇总表》于次年三月二十日前报送省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附件2: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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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xls    
附件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xls    
附件3: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报告表.xls    
附件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