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双定户税源监控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8-12
实施时间: 2010-10-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56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新形势下个体双定业户的税源监控管理与服务,不断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对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双定户税源监控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双定户税源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个体双定业户的税源监控管理,不断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