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10]3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30
实施时间: 2010-6-30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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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调整预征率
  自2010年8月1日起,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下列标准执行:
  1、保障性住房,预征率在1%以内(含);
  2、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为1。5%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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