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6]10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8
实施时间: 2006-9-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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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对本地区保险公司2004年以来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于10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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