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畜牧水产养殖户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方案的紧急通知湖
发文文号: 鄂政办发[2010]9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0-8-6
实施时间: 2010-8-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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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畜牧、水产养殖户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六日
  全省畜牧、水产养殖户灾后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方案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业抗灾夺丰收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帮助受灾养殖户恢复生产,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畜牧、水产受灾养殖户恢复生产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扶持。为做好此项政策落实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贴息贷款的对象及用途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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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