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残联[2010]16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8-5
实施时间: 2010-8-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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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残疾人联合会、地方税务局(不含深圳),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由地税部门代征的决定,规范和加强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年审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处理能力和征收效率,依照《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粤残联[2009]216号),省地税局和省残联共同开发了“广东省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集中’接口系统”,将在近期投入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安排
  各地残联和地税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集中’接口系统”传递应征数据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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