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2010]25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0-8-6
实施时间: 2010-8-6
失效时间: 2014-8-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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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外经贸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订了《浙江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二○一○年八月六日
  浙江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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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浙江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明.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企[2014]145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2014-8-7
实施时间:2014-8-7